• 女學生兼職被騙貸款,校園兼職詐騙

    2015年12月,“704校花”產品正在宣傳中。 微博截圖

    廣西南寧柜零肆總部,如今已被另一家公司取代。 A12-A13版拍攝(署名除外) /新京報記者周小琪

    所有參加兼職交換的學生都要帶著身份證和協議書拍照。

    近日,“400名大學生借校園貸被告不出庭”的新聞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。

    據報道,廣西、江西、貴州、湖南、湖北等各地高校的400多名大學生,通過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借錢買了一部高級手機,但無法還錢,最終成為被告,經過法官跨省調解,歸還本金的還只有3人。

    此消息一出,不少網友紛紛譴責這些大學生逃避責任、借錢取樂等,但也有人認為,“校園貸”是一個大坑,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。 發生這樣的事情是理所當然的。 但是,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樣的呢?

    據相關學生稱,704家兼職少的APP還款不穩定

    法治周末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,這些大學生的訴求與一款名為“704校花”的產品密切相關。 “704校花”是廣西柜零肆金融投資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704公司”)產品,為大學生提供貸款和商品分期還款,大學生通過兼職或現金還款等方式還款。

    2016年1月,湖南長沙女大學生李琦(化名)經同學介紹,得知“704校花”項目正在活動,學生可先獲得電腦等電子產品,通過“704校花”提供的兼職還款

    當時,李琦也在尋找機會打工,所以參與了這個項目,下載了“704校花”APP。 根據項目約定,李琦購買的這臺電腦需要兼職一年才能償還,每月兼職36小時,兼職時間不夠的,需要按13元/小時抵扣賬單。

    隨后,李琦被拉進“704校花”項目QQ群里,工作人員在群里街頭發布傳單、小廣告等兼職信息。

    但是,得到打工的機會非常難。 李琦回憶,經常兼職的職位一發布,很多人就會搶。 2016年5月,李琦因兼職崗位未被搶走,未能完成規定工時,按標準匯款作為還款; 之后的8、9月份也是同樣的情況,她只能用相應的現金償還。

    同年10月底,她詢問了704家公司的工作人員是否還清了賬單,得到了肯定的回答。 但在隨后的11月,對方發來催款信息,稱5月300余元的賬單未還,發生了3988元的逾期費用。

    “如果正常償還的話,利率在允許范圍內。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學生逾期后,公司不會馬上注意。 另外,逾期的費用是以所有貸款本金為基礎計算的,大家都受不了。 ”7月9日,李琦告訴法治周末記者,目前她的本金已經基本還清,因為她認為逾期費用不合理,所以她沒有支付逾期費用,對方也沒有催她付款。

    李琦的遭遇并非個案,400多名大學生成為被告。

    據《澎湃新聞》報道,很多卷入“校園貸”糾紛的學生簽訂合同后,同樣兼職少,搶錢困難,很多學生不得不用現金還款。 此后,704家公司通過APP發售了要求還款的APP,但該APP存在還款后仍過期、無法充值還款等諸多技術問題。

    許多學生認為,他們并不是逾期故意不還款,而是與704家公司的管理失誤有關。 平臺工作人員在逾期后很久才通知學生。 此時逾期費用達到了一千元。 另外,逾期不還的話,每天必須償還所借本金的五千分之一,這樣的計算方式不合理,很多學生認為被“704校花”騙了。

    記者指出,雖然有400多名大學生成為被告,但很多參與“704校花”校園貸的學生“不知道是否在平臺上被告上了法庭”。 他們表示,“704校花”逾期費不合理,本金確實應該返還,但不愿意多承擔這么高額的逾期費。

    法院:只有三人積極呼吁簽署調解協議

    據介紹,從2017年底開始,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高新法庭(以下簡稱西鄉塘法院)陸續受理704家“704校花”產品涉及的100多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。

    主辦此案的黃支革法官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,每起案件的欠款金額在7000元左右,大部分都是拿來買高級手機和電腦的。 在目前受理的起訴中,這些貸款的大學生來自廣西、江西、貴州、湖南、湖北、四川、河南等全國多個省市地區的不同高校。

    7月6日,法治周末記者致電西鄉塘法院,稱涉事大學生可致電該院立案,核實是否因“704校花”項目被起訴。 針對記者要求進一步采訪該案承辦法官一事,工作人員表示將向負責人反饋相關情況,截至7月9日,記者尚未收到回復。

    記者注意到,6月22日,西鄉塘法院發布了此案的后續消息。 截至6月初,該系列案件已破120件,尚有200余件立案,案件陸續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后,沒有一名學生來到高新法庭應訴,法庭根據相關姓名地址郵寄的法律文件也經常被拒絕。

    據此前媒體報道,在校生們消極應訴的現象引起了法官的擔憂。 為此,高新法庭法官于6月初前往貴州省貴陽市,在學生就讀的高中了解具體情況,同時系列案原告向高新法庭法官出具了調解方案。 “被告一次性支付本金和訴訟費后,原告同意放棄利息、手續費、違約金(合同中有約定) )等訴訟請求并結束。 ”貴陽某高校有3名學生與原告方簽訂了調解協議,法官們從貴陽市返回南寧市的一周內,沒有一名學生主動聯系法官。

    涉訴公司的官方網站無法打開APP,無法注冊

   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,704家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正式注冊成立,法定代表人潘建鵬,注冊地為南寧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河路28號中國-東盟企業總部基地三期綜合樓南寧廣告產業園a棟905號室,公司經營范圍為勞務分包服務

    此外,根據企業查詢平臺——日調查的數據,704家公司接受了兩次投資,天使輪融資近千萬元人民幣,投資方為高盛,Pre-A輪融資2000萬元人民幣,投資方為紅邑資本。

    為了進一步了解400多名大學生被列為被告的情況,7月6日,法治周末記者撥打了天眼檢查顯示的聯系電話,但該號碼為空號,也無法登錄公司網站,官方微信公眾號最新更新時間為2017年2月22日。

    當天,記者在安卓“應用寶”上下載安裝“704校花”APP時,平臺已經沒有任何信息,獲取手機驗證碼注冊時也提示“注冊失敗”。

    專家:大學生拒絕還款或上黑名單

  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協創中心研究員李虹含表示,“704校花”平臺為學生提供了兼職機會,如果大學生每月兼職時間不夠,需要用現金扣除賬單。 這是變態貸款,是校園貸款。 在整個事件中,704校花平臺主要存在一些問題。 兼職少,還錢還來不及通知違約、違約,部分學生逾期費用非常高。

   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認為,校園貸的基本特征是平臺向大學生發放現金貸款和分期付款等。 704校花與一般的校園貸略有不同,大學生可以通過勞務兼職還款,還款方式不同,但現實生活中勞務兼職還款方式也可以轉化為現金還款,因此本質上是校園貸。

    記者了解到,近年來,校園貸領域高利貸、暴力催收、裸條貸款等亂象頻發。 2016年以來,銀監會、教育部等多個部委相繼發文,整治校園貸。 2017年6月,時任中國銀監會、教育部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放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打擊校園貸款業務,不允許任何網絡貸款機構向大學生發放貸款。

    鄧建鵬表示,“704校花”的業務主要集中在2016年,因此很難說違反了行政規定。 如果2017年6月以后仍開展業務,該公司可能受到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。 但作為大學生還是需要償還相應的本金和合理的利息,但超過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民間貸款年利率的部分可以免除。

    網貸天眼分析師高才業也認為,學生和平臺在2017年6月取締校園貸的行政規定出臺之前就已經簽署了相關合同,因此必須按照包括本金、訴訟費、利息、手續費、違約金等內容在內的規定還款,但年利率為36% “學生必須正視自己不合理的消費行為帶來的法律風險。 如果平臺在訴至法院后仍消極面對,不僅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給個人信用留下污點,還需要還債。 ”高才業說。 (法治周末記者劉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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